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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行3:初创企业股权分配的不同方式

来源:恒行3 作者:恒行3 日期:2020-08-08 12:00:00

商场如战场,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,初创型企业想要解决人才和资金两方面问题,单靠自身资源去获取较为困难。尤其在这个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,移动互联网带来众多机遇,同时企业面对的资本博弈和人才竞争压力也大幅上升,初创型企业要想解决人才和资金问题更是难上加难。因此,初创型企业相对于头部企业而言不具备确定性优势,但成长性优势和成长空间是大企业所不具备的。因此,想要吸引资金和人才,初创企业可以采用股权分配制度,通过合理的股权分配,绑定资金、人才和企业,共同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效益。

 

 

平均分配方案。企业之中的岗位分布较多,初创企业对于各岗位无法做到精细化的定制分配。因此,在发展初期股权分配可以采用平均分配方案。这个分配方案有两种模式,一种是针对职能划分,对于各岗位的层级制定平均分配方案。另一种是针对团队划分,这种模式常见于开放性的业务公司,组织框架主要呈现为事业部集中经营,股权分配方案主要是针对事业部整体进行划分,以事业部占有股权形式存在。

 

出资分配方案。这类模式主要针对的是合伙人,对于员工而言极少出现。一般发生在公司创立时期,合伙人可以通过出资比例来分配股权份额,确定自身的表决权。但在公司存续经营期间,面向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采用股权激励制度,实行出资配股的模式,既能实现激励落地,也能将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捆绑,提升员工的积极性。

 

职能贡献分配方案。这种分配股权模式发生在发展中期,伴随着企业业务稳定以及市场份额扩张。分配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各职能的规划以及贡献大小,根据每个部门岗位职能的资源、负责事项来设定分配权重,将整个分配和持有的周期拉长,分阶段考核分配。但其中的设计问题也尤为明显,譬如职能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的分配如何设定,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更多是参与企业运营以及保障后勤稳定,这些成果并不能以具体数据呈现。而业务部门的业绩体现十分明了,也能短期带给企业巨大的经济效益。因此,这些不同岗位之间的分配标准需要企业设定一个相对平衡比重分配,设定一个动态的弹性区间,在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标准。

 

初创企业就像刚出生的“婴儿”一般,每一步都需要谨慎的思考,就像股权分配制度一般,需要站在自身发展阶段,来审视分配制度的制定,在调动企业全体员工的之余,还要保证经营权的集中管理,并不是一件易事。